欢迎莅临南京市中央路小学
我校2016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申请指南资助对象条件之一的家庭于3月15日之前到学校财务室办理资助申请手续,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户口本原件;2、户主身份证原件;3、困难证明材料原件;4、学生自己的一寸照片。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除社会实践活动费和每学期750元的生活补助。已经在我校享受过困难资助且现在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需要再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如需详细了解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请关注我校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内有申请指南及相关文件,或咨询财务室钱会计,电话83329905。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