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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路小学弹性离校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5-05-09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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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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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离校实施方案(试行)

南京市中央路小学

 

一、实施目标:

贯彻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小学实行“弹性离校”办法的通知》,为确实不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学生安排一定时间的集中管理,促进师德形象、学校满意度实现新的提升。

二、实施要求:

1、时间安排:根据校务委员会集体意见确定。校务委员会所确定的放学时间要更好平衡弹性离校学生的在校时间、晚交通时间、用晚餐的时间、个性发展的时间,使接送时间保持一致,就放学时间达成较为合理的方案。36年级每天下午放学后至下午四点半结束,12年级下午四点结束。

2、参加学生:不具备条件按时离校,且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愿意遵守弹性离校集中管理规定的中央路小学的在校学生。

3、组织管理:根据学校两个校区、两个放学时间的特点,设立三个组别:一、二年级组别;三至五年级组别;六年级组别。学校教师轮流值班。

三、实施原则:

1、坚持自主性: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本校教师人人参加弹性离校值班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在绩效工资加班费中予以适度考虑。坚决不直接或变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3、坚持安全性:参加集中管理的弹性离校学生应服从值班教师管理,值班教师要确保各项管理的安全性。

4、坚持规范性: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不集中教学、不集体补课。

5、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相关内容。

6、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用多种方式鼓励少年宫、社会力量等支持,家长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专业人士参与其中。

四、实施内容:

1、指导学生作业为主的辅导活动:结合教育部的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尽可能让学生在学校在老师指导下完成作业,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带书面作业回家。

2、根据需要所进行的自主活动:学校将开放一些场馆,学生个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获得教师批准的前提下自主安排活动:如阶梯阅读、娃娃涂鸦、科技制作、手工制作、校园服务等,制作材料需要自备。

五、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1.值班教师按时到岗,做好学生出勤记录;

2.指导每一个学生利用好自习时间,完成家庭作业或开展有益身心的自主活动;

3.维护集中管理教室的卫生;

4.做好弹性离校学生集中放学工作;

5.力所能及保障学生在集中管理期间的安全;

六、不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学生及家长的义务

1.期初家长要主动申请,学生要自愿。

2.服从值班教师的管理,遵守集中管理期间的各项纪律要求。

3.按时到指定的集中管理教室集中。

4.认真开展自习活动,不干扰他人的自习活动。

5.弹性离校放学后,为保障孩子的安全,请家长按时到校接孩子。

6.未到离校时间,家长在校门口等候,不擅自进入校园。

七、学校保障措施

1.保安要加强对弹性离校学生的管理;

2.要加强对弹性离校学生家长的管理;

八、弹性离校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201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