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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央路小学2017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公示

  • 发布时间:2018-01-1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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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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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央路小学

 

2017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

 

 

组长:  虹(校长、书记)

 

 

组员:陆文琦(副校长)       蓓(校长助理)

张利洁(校长助理)   吴红兵(工会主席)

      陆敏元(人事干部)     (教导处副主任)

        (教科室主任)   群(教导处副主任)

        婧(团支部书记) 徐姗姗(民进支部主委)

 

 

 

 

 

 

 

 

 

 

 

 

2017年度央小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1、      动员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2018110日)

(一)考核目的:认真总结工作,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为晋职晋极、职称评定、续聘、解聘、调整岗位、奖金福利分配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

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大局观念、职业道德、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奉献精神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工作态度:主要考核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工作计划性和周密性,工作热忱和敬业精神。

3、工作能力: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及发挥团队整体能力等。

4、工作业绩:主要考核年度岗位工作完成情况、领导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

(三)考核等次及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凡是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年度考核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单位未完成当年培训任务的,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比例。

(四)考核范围:在编在职教职工。相关规定:

1.本年度病、事假累计六个月(含)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2.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见习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转正和确定工资的依据。

3.经教育局批准派出、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由借调单位出示评语,学校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4、调动的教师,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个人填表

个人填写2017年年度考核表(2018110日至2018117日),要求:手写、打印均可,用A4纸正反打印

三、年度考核优秀考核程序

1、学校主要领导述廉述职并民主测评。(2018117日)

2、全体教师按学科分成六个小组述职,每人2分钟。全体教师每人完成对其他教师的工作评价和建议。(2018117日)

3、领导小组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候选人当年工作表现和业绩投票产生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名单。(2018117日)

4、公示2017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名单。(2018年1月18日)

5上报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名单。(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