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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为持续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决定开展2016年度玄武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骨干教师在校内、区内的年度工作业绩,促进骨干教师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管理与考核机制,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平台,优化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机制,促进全区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考核对象
1.玄武区优秀青年教师 2.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
3.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 4.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
5.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 6.江苏省特级教师
三、考核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
1.区教育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2.区教师发展中心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各校骨干教师校评工作,并实施区级评估。
3.学校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校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的“校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应抓好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目的和意义的宣传,拟定评审工作方案,对师德师风、履职履责、自主研修、发挥作用等考核项目制定相应细则,对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学校应依照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要求按时考核,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方法
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分为自评、校评和区评三个环节,分别由个人、学校和区教师发展中心按相关要求依托网络平台运行。
1.自评:个人依照《玄武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评价表》,据实上传材料。
2.校评:依照个人自评材料,结合其本人在学校的实际表现,对个人自评材料予以审核评价。
3.区评:区教师发展中心评审工作组对骨干教师自评和校评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实施区评,区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报区教育局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五、结果认定
合格标准:省特级教师200分,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德育工作带头人180分,市优秀青年教师、区学科带头人160分,区优秀青年教师140分。
六、日程安排
1.自评:2016年12月14日(周三)前完成。
2.校评:2016年12月19日(周一)前完成。
3.区评:2016年12月25日(周日)前完成。
4.区教育局年度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对公示结果认定:2016年12月31日(周六)前完成。
七、其他
1.各校安排一名校内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联系人,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发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王彩燕老师邮箱。
2.为建立全区骨干教师后备数据库,本次考核将采集全体教师基础信息,各校可参照区骨干教师考核要求,对校级骨干教师等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