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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路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 )

  • 发布时间:2015-12-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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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小学入学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为规范一年级的招生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今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组织机构

组长:林虹    

组员:陆文琦、祝艳、陆梅、张群、度玉龙

三、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3、满足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学生不需提供各种竞赛成绩、证书等材料。

四、招生对象

凡属本辖区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20098月31日前出生)均可报名入学。

五、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收:5个教学班,约175人。(不含本地段流动人口)

六、报名办法:

1、入学年龄:六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对因提供虚假材料致使不足年龄儿童入学的,登录学籍时查实,即予退学,后果由家长自己承担。

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2、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3、学生在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入学作为借读处理。凡是因故要到玄武区外借读的新生,应先在户口所在地小学办理报名后,再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4、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孩子及监护人(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孩子近期免冠半身证件照片一张。

七、具体工作安排

另行通知.

八、招生咨询:18851745119       

  人:度玉龙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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