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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路小学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9-05-2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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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广大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重点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治理工作。

(一)违规招生入学

1. 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2. 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3. 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4. 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5. 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款”的。

(二)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

6. 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7. 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

8. 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9. 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10. 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二、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约一年,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5月24日前)

学校制订好集中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行事历。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带领教师深入学习玄武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学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通过网络、家访、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方案,加大向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力度,让他们深入了解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具体内容及重要举措,引导他们积极支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改革,营造有利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浓厚的治理氛围。
第二阶段:严格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5月30日前)
    认真对照玄武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全面对标找差,列出违规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根据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学校招生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与此同时,主动与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家长联系沟通并告知入学政策。自查自纠的情况于5月25日前报教育局教育科。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8月15日前)
    针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配合上级部门督查积极整改,定期专项检查和监督、定期通报、责任追究等,每周上报专项治理情况,巩固成果。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30日前)
    全面评估专项治理成效,针对治理的10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形成表册,并上传至省级阳光办学平台,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积极配合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学校坚持把规范办学行为列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学校发展的重要内容,把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与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形成压力传导、责任传递机制,把治理责任落实到学校每个管理干部、每个教师身上,转化为基层学校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学习讨论活动抓好师德教育,提升教师思想境界和法纪意识。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制度的落实与完善,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定期注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坚决落实师德问题“一票否决”要求。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强化榜样引领,弘扬师德大爱,传递教育正能量。
(三)强化宣传引导。学校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家长和社会举报;重视引导家长支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通过家长学校、微信公众号、给家长一封信、校报校刊、教育网站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深远意义和精神实质,增强公众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长效机制。实时公布举报电话、投诉查处、自查整改、责任督学记录等。                                   

  南京市中央路小学

                                    2019年5月28

 

 

 

 

 

 

附:中央路小学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序号

姓名

职务

电话

1

林虹

校长、书记

13952033307

2

陆文琦

副校长、副书记

13913925639

5

吴蓓

校长助理

13776638235

6

张利洁

校长助理

18905163516

7

李维路

后勤副主任

18115602004

8

章万军

后勤副主任

13914491945

9

袁野

大队辅导员

17721508553